病友團體如何準備病友證據之教育訓練課程

課程時間:2015-07-18
課程地點:台大公衛學院201講堂(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17號)
課程簡介: 課程目的
健保署新藥給付決定過程中,已在二代健保法第四十一條內加入病友團體可受邀列席新藥給付共同擬定會議,對新藥給付案表示意見。病友團體如何參加表達意見,健保署已公布初步規劃。參考世界幾個國家與HTAi學會建議使用的方法,譚延輝博士整合幾個版本後,整理出一份“ 一項新藥審議_病友團體提報之病友證據_模板”文件,提供給健保署參考。本教育訓練依據此文件規劃課程。

台灣藥物經濟暨效果研究學會(TaSPOR)、中央健康保險署與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學會(IRPMA)針對此一議題,擬定半天的教育課程,針對健保署之安排、病友團體如何收集病友聲音、如何準備模板文件進行教育訓練。期望上完課程之後,若健保署啟動病友團體參與新藥給付決定過程之機制,病友團體能提出病友證據,讓共同擬定會議委員們參考。
議  程:
時間 主題 講者
08:30-08:50 報到
08:50-09:20 健保署針對病友團體參與之機制設計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
施如亮組長
09:20-09:50 介紹”病友團體提報之病友證據_模板”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藥事照護發展中心
譚延輝博士
09:50-10:10 休息
10:10-10:50 訪談或問卷調查之方法學 台北護理健康大學護理系
劉介宇博士
11:00-11:40 實際執行調查之經驗分享 Kantar Health
林慧淳總經理
11:40-12:30 討論 施如亮 組長
譚延輝 博士
劉介宇 博士
林慧淳 總經理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滕西華 發言人
社團法人台灣乾癬協會 王雅馨 秘書長
財團法人癌症希望基金會 王正旭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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